4月22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0万元,王可歆(时任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)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。
药流药使用序号
药流药使用当事人名称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主要违法违规行为
药流药使用行政处罚内容
药流药使用作出决定机关
1
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
甬金罚决字〔2025〕38号
药流药使用财务数据不真实
药流药使用罚款10万元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
药流药使用2
药流药使用王可歆(时任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)
甬金罚决字〔2025〕39号
药流药使用财务数据不真实
警告,并处罚款1万元
药流药使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
转载请注明来自药流药使用,本文标题:《药流药使用泰山财险宁波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10万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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